本报记者 罗辑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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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为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基础交易制度,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日前发布《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2023年修订)》等规则(以下简称“转融通新规”)。
据中证金融介绍,转融通新规实现了全市场转融券业务模式的整合统一,其中包括:提升主板转融券业务的市场化水平和成交效率;拓宽主板转融通标的证券范围和出借人范围;大幅降低证券公司参与转融券业务成本;优化退市标的证券的处理机制。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对于券商而言,转融通机制的优化将有助于两融规模扩容,增厚利息收入。对于市场而言,优化转融通机制,促进全市场多空平衡、进一步构建市场深度,同时有助于提升市场活力,提高资本市场配置效率,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2月21日,中证金融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正式上线。这也意味着,作为优化完善转融通机制着力点之一的转融资市场化改革再进一步。
“定向降准”
转融通业务,是指中证金融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券商,以供其办理两融业务的经营活动。其中,转融通下的转融资业务是指中证金融将自有资金或者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融出给券商,由券商提供给客户,供其买入上市证券;而转融券业务是指中证金融向上市公司股东等出借人借入流通证券,再融出给券商,由券商提供给客户供其卖出。
因此,此次转融通新规发布,市场第一时间将目光集中到了券商身上。
可以看到,在约定申报方式及费率问题方面,转融通新规将主板“期限固定、费率固定”模式的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统一调整为市场化的约定申报方式,借贷双方可以自主协商确定转融券期限、费率,进行更加灵活的展期和提前了结,实现转融券实时成交并可实时用于融券业务。同时将转融券费率差统一降至0.6%,取消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比例档次最低20%的限制。
根据中金公司研报,现行主板固定期限费率中相应费率差在1.5%~2.5%左右(在固定费率下,主板转融入费率为1.5%~2.0%、转融出费率为3.5%~4.0%,费率差为中证金融收取部分)。截至2023年1月末,转融通保证金规模477亿元,市场平均保证金比例24.1%,最低保证金比例20.1%。
在主板券源和出借人范围方面,新规也进一步拓宽,例如注册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转融通标的证券范围,注册发行股票的战略投资者可以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此外还为扩展券商转融通借入证券的用途,如用于做市与风险对冲等,预留制度空间。
根据上述多方面的新规调整,多家券商研报提及,此次转融通制度的优化对券商两融业务有所利好。更有市场人士将上述费率、保证金比例限制等调整内容看作是对券商“定向降准”。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提到:“对券商来说,(新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券商参与主板转融券业务的成本,增加了交易效率,并拓展了券源供给。有利于券商进一步优化相关服务,提升业务规模,从而提升盈利能力。”
据财通证券非银分析师夏昌盛测算:“中性假设下,预计存量板块转融券利息成本压降和注册制后新上市扩容对券商带来的利息净收入增量约39亿元,对行业营收的增量贡献约1%。”
一位市场人士也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到,转融通业务主要是解决券商在开展信用交易业务时自有资券不足的问题,因此也被称为券商两融业务的“上游业务”。“目前两融业务中,融券业务核心问题在于券源的获取,券商融券业务规模扩张目前主要受券源影响。随着近年来注册制改革推进,转融券机制优化,目前转融通新规发布,还将进一步改善券源不足的问题、提升交易效率,券商融券业务有望迎来机会,并进一步传导到机构投资者服务的提升等多个方面。”
“转融通作为两融业务的重要配套制度,有望在全面注册制改革下提升对两融业务的贡献占比。截至2023年1月末,A股两融标的证券数量为3340只,转融通余额2191亿元,其中转融资余额1001亿元,占沪深两市融资余额的比重6.9%;转融券余额1189亿元,余量64.8亿股,占沪深两市融券余量的比重69.8%。伴随着本次转融通新规的逐步落地,市场供给不断增加且交易效率继续提升,我们认为未来转融通在两融业务中的贡献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中金公司策略团队也在研报中提到。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除了对券商利好外,在更大的维度上看,转融通新规不仅将助力两融业务发展,更将支持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中金公司策略团队表示:“转融通新规通过优化转融通机制,促进全市场多空平衡,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基础交易制度。新规实现了全市场转融券业务模式的整合统一,重点将科创板、创业板行之有效的转融券优化措施推广到主板,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转融通新规将科创板、创业板已实施的转融券优化措施推广到沪、深主板,整合并统一各板块转融券业务处理,同时结合相关规则修订和业务实践完善业务规则,如完善退市股票转融券处理机制、响应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展期申报限制要求等。对于市场整体而言,不仅助力于流动性的提升,也服务了更多参与方的不同需求。这也对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有所助益。”王鹏提到。
实际上,随着注册制改革推进,转融通机制不断优化。其中2月21日,中证金融公司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也正式上线。市场化转融资业务采取“灵活期限、竞价费率”交易方式,券商可以自主选择期限,自行申报费率,转融资交易通过竞价方式完成。有媒体援引业内人士观点称,这将以券商为桥梁,鼓励更多资金规范入市,为资本市场引入流动性。
除了上述新规发布和试点上线,中证金融也表示,未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立足我国证券市场实际,继续加快推进相关业务市场化改革,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各方获得感,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在转融通新规修订说明中,中证金融提到,在此前的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了部分市场机构和个人提出的一些有益意见和建议,将对涉及具体条款内容且无上位规章限制的意见采纳吸收。
其中,一是按目前实际做法对转融资期限档次、申报金额限制、费率参考标准、展期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性修改;二是删除权益补偿不展期的相关表述,为后续允许权益补偿合约展期预留空间;三是明确停牌期间不提供转融券服务的具体类型。
同时,对于有上位部门规章限制的意见,本次未采纳,后续积极研究推动。其中,一是放开转融券期限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限制;二是放宽单只证券转融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可流通市值10%的限制。
此外对于新规中无限制或已预留空间的建议,后续将加紧推动落实。其中,一是推动个人投资者、年金基金、信托产品、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参与出借;二是优化转融券业务计费方式;三是允许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借入证券用于风险对冲;四是优化转融券约定申报合约归还机制,按一对一原则匹配归还;五是实时撮合展期申报并实时反馈结果;六是将ETF推动纳入转融通标的证券范围。
(编辑:夏欣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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